台灣光復高級中學252班在校慶祝聖誕變裝活動中,高舉納粹旗幟游行一事使我不得不發表以下看法。
這個納粹標記是被二戰的戰勝國及在德國的戰領國嚴厲禁止的標記。任何人在公眾場合再顯納粹標記屬於犯罪行為。這個標記曾代表了德國民族社會主義(Nationalsozialismus), 由希特勒設計的及今天的極右派的標志。這個標志表明了一個遺臭萬年的反人類的集團,這一點在德國的政治及歷史教材中體現得一清二楚。這個標記隻有德國的極右派看作是德國的傳統之一。
1. 台灣的這些高中生是屬於具有極右的潛在意識還是完全無歷史知識還是大腦貧乏到如此可笑的地步? 我要問,台灣的教科書是如何解釋納粹的民族社會主義(Nationalsozialismus)的? 不管怎樣說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不能與大陸相比,通過書店可以得到完整的有關歷史研究教材。為此台灣的教育界應該仔細研究找出為何出現如此教育失敗的原因。 民主制度應該具有自身保護的功能,一部現代的憲法必須具有針對反對民主的極右黨派,組織及極右派的首腦們的限制條例。德國的現有憲法具有這樣的限制條款。1933年隻所以希特勒上台,就是因為那時的魏馬憲法(Weimarer Reisverfassung)完全不具有這樣的限制條款。不知台灣的憲法是否具體這樣的限制條款? 這樣的限制條款將會使極右黨派,組織與頭目們沒有機會出頭。用這些條款可以置於那些極右頭目們通過法律,限制他們在一定的期限內禁止他們在公開場合出現。我們也將關注美國的權力平衡控制制 ("Checks and Balances"),是否能阻止極右民粹主義的泛濫。 前香港總督Chris Patten曾說: 由美國為首建立起來的自由民主的西方世界必須化一切代價堅決地與右派民粹主義(Rechtspopulismus)作斗爭,否則將會失去我們經過長期斗爭得到的民主自由世界。當然台灣也不例外。
張威廉
Saturday, 31 December 2016
纳粹标记- 台灣光復高級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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