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德国由于取消了三权分立,议会民主制及其他重要的宪法条款,希特勒上了台!】
1919年德国的宪法-魏玛宪法具有很大的缺陷:该宪法不保证人的基本权力。当时德意志帝国的总统可以在破坏公共治安的案例中善治取消基本公民权力,如帝国国会纵火案,总统于1933年2月28日宣布取消多条重要的宪法条款。 魏玛宪法不具备限制极端分子的条款。当时的民主基本制度不受保护。纳粹彻底废除了议会民主制与三权分立制。这就是"授权法"。希特勒利用了当时世界经济危机,种族矛盾,打着反对共产主义及消除马克思主义工会的旗号并在国会选举前希特勒肆无忌惮地以暴力手段破坏其他党派的竞选活动而篡夺了元首的权位。
1949年德国的新宪法,从显三权分立,议会民主制。特别弥补了老宪法的漏洞。新宪法主张人的尊严不可侵犯。尊重和保护人的尊严是一切国家权力的义务。公民基本权力受绝对的保障。谁违法,谁就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一切极端主义的党派与组织可按基本法来禁止废除。对与极端主义者滥用基本法,破坏民主基本制度,可以有期限性地取消他们个人的基本权力。一个希特勒式的人物不可能再取得政权。再说,民主国家如美国,英国在1929年世界经济大危机的年代里,没有法西斯主义也顺利地度过了难关,他们并与苏联一起打败了纳粹主义。
历史证明:三权分立,议会民主制是人类发展重要的途径!
张威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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